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商标印制,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组织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承担驰名商标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拟订全县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商标专利质押、转让、许可等知识产权运用管理有关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