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负责水库、堤防、橡胶坝、拦河闸、灌区等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街道、开发区)水利工程的运行监管与划界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闸等水利工程的安全鉴定等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协助洪泛区、蓄滞洪区、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负责依法依规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与安全设施同步落实制度,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