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指导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协助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技术审查工作;协助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负责提出县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承担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相关工作;负责牵头水利改革发展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 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县骨干河道堤防、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以及跨乡镇(街道、开发区)、跨流域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利科技创新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和创新服务;组织指导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合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稽察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 和安全监督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道、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和水生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