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城区道路、桥梁、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城区防汛工作;负责城区市政设施安全和市政设施维护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市政公用设施运行(道路、照明、排水等)、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园林绿化工作;拟订园林绿化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城市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建设指标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大型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的指导;参与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专用绿地、附属绿地、道路绿地工程设计方案的设计、审查及施工管理,组织其相关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城区公用设施的监督管理并对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所属公用设施的管理进行指导;参与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环 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及依附市政设施的各类管线的设计 方案的设计、审查及施工管理,并参与其相关建设项目的竣工验 收;参与垃圾处理厂的规划、建设;负责全县环卫企业的资质管 理;参与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负责城区公共自行车等交通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