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及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及合法性审查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负责相关部门移交案件的审核接收和派发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政策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执法程序并拟定具体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负责对超越执法边界案件和涉嫌治安管理处罚、追究刑事责任案件的移交工作;负责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梳理与调整工作;负责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行政赔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听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负责执法文书的规范使用、监督检查和执法案件立案登记、案件审核、结案审查及统计汇总工作;负责拟定重大执法决定的处理建议;负责“互联网+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规划、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对在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中发现的涉及审批、监管事项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和参与处理意见;负责组织跨区域联合执法和重大、疑难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组织专项行政执法活动;负责综合协调与有关部门的执法工作联系;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牵头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