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预警,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核;汇总、整理全县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拟订全县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及有关统计制度;拟订全县有关统计标准并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经济循环账户,综合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指导农业、农村经济综合实力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工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农村社区基本情况、乡镇社会基本情况、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全县能源、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调查工作,负责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提供;组织指导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