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照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商贸流通领域各类商会、协会工作;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拟订规范流通领域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承担相关商务举报投诉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推动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承担设立直销企业审核上报的相关工作;承担单用途预付卡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商贸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商贸服务业、会展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贸物流、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拟订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拍卖、 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照规定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以及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相关工作;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拟订促进酒类流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流通领域消费促进政策;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内贸流通行业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