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拟订全县公用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等公用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公用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规划区内公用事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等公用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市政建设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城市照明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市政企业资质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市政基础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进度计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城市照明等市政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城市规划区内市政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