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订国(境)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境)内外科技合作计划,参与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承担推进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相关工作;建设国内外科技合作平台,推进产学研合作;承担县政府与国内知名学校、科研机构科技合作的有关具体工作;承办政府双边和多边及有关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承担与港澳台地区的科技交流工作;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动员工作;拟订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相关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以及宣传工作;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重大事项;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按权限负责出国(境)培训项目及科技团组出国有关工作;拟订我县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县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组织申报山东省“外专双百”项目;负责引智成果的评估、推广和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市、县专项经费资助的聘请外国专家计划审核报批;负责“国家友谊奖”、“齐鲁友谊奖”人选的推荐工作,承办“沂蒙友谊奖”有关工作;提出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拟订全县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