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和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贯彻执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制度;参与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审核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竞聘、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按照规定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按权限承办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以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
贯彻执行《档案法》及上级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法规政策、条例规定,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收集、鉴别、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积累干部人事档案史料;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转递,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工作;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死亡人员档案。
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审核县政府实施的表彰奖励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