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拟订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承担法治财政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核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全县财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研究提出实施全县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县级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建议;起草税收规范性文件,承担县级权限内的税收政策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县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开展税费政策绩效评价、税源调查、税费收入变化情况分析工作;负责全县税收保障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完善税收征管政策措施,承担县税收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组织实施各类会计制度;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有关规章制度;按照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计高端人才的选拔、培养和跟踪服务管理工作;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