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起草全县环境卫生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参与拟定全县环境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方案的起草。承担全县环境卫生管理的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的服务保障。承担城区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置和利用的监督、管理、协调工作,并做好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管理指导工作。承担城区内道路的保洁、垃圾清运处理、公厕等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推广工作。承担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和利用监督、管理、协调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县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环卫基础设施的科学合理规划设置工作。参与全县大型垃圾处置设施的指导工作,参与城区内环卫设施和公益性环卫设施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生活垃圾处理费代收缴的服务保障工作。参与环境卫生作业基础资料的收集和业务信息化的管理;参与环境卫生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参与拟订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的战略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承担对各乡镇垃圾中转站监督工作的服务保障。承担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参与有关环境卫生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承担全县环卫企业资质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县环卫科研开发、业务培训交流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单位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