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拟订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城市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参与拟订城市生态发展、环境治理规划。参与拟订全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建设指标体系,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园林绿化从设计、施工、验收到养护管理全过程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公共设施管护工作,承担城市公园、广场、游园、道路绿地养护管理和督查的辅助工作。承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格审查等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及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绿地建设的设计方案审查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和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的技术支撑。参与占用城市园林、绿地和城市建设项目中园林绿地率审核认定工作。承担长期或临时占用公共绿地管理工作的服务保障。承担组织实施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及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绿地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并参与其相关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承担移交后接收管理工作。指导居民区、单位庭院和乡镇(街道)的城镇园林绿化。开展园林科研项目研究,园林绿化技术实用攻关。对新优园林植物的引种、驯化和繁育,发挥孵化带动作用,提供优良植物品种。开展病虫害防治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和推广应用。承担城区内古树名木、园林植物保护工作。搜集国内外园林科技最新信息,发布我县园林科研成果,建设园林科技信息平台。参与拟订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智慧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运行规范和监督评价办法。承担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的技术支撑工作。收集、处置数字化城镇管理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参与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常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开展对城区绿化公共设施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毁绿、坏绿行为。对社区内便民服务点提供服务指导并做好日常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及时向执法机构反映城市管理问题并参与问题解决。研究提出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的建议意见。参与利用社会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公用事业、便民服务设施市场化运营等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