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与拟订全县有关房屋征收服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2.参与组织征收项目论证工作。参与拟订全县房屋征收计划、征收公告。
3.承担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实施单位按程序开展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4.承担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按程序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产权认定。
5.参与拟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决定与补偿决定,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6.承担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选定工作,协助开展征收范围内房屋评估工作。
7.承担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及征收拆迁经费的发放、管理使用服务保障工作。
8.承担房屋征收拆除工地扬尘治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9.承担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宣传、培训和解释工作。参与房屋征收补偿纠纷的调解处理。
10.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11.承担集体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政策指导工作。
12.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