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与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建设、城市规划区内住房建设规划编制、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并承担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
2.参与拟订全县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综合开发、经营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房地产经营开发、开发企业资质和行业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参与拟订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
3.参与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房产销售市场管理、稳定住房价格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商品房预售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以及新建商品房销售合同网签备案、中介等销售市场服务工作。承担房屋面积测绘成果审核、利用工作。
4.参与拟订物业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年度计划并承担指导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管理和使用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城市规划区内的住房物业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监督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白蚁防治工作。
5.承担城市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备案管理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等相关投诉的受理和办理工作。承担保障房信息系统的应用、管理工作。
6.承担城市规划区内房地产经营开发权证核发、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备案、开发合同和开发项目手册管理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实施管理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7.承担本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8.承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协调工作。
9.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