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
根据《2025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按照各招聘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所占总成绩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现将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予以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附件:2025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中共沂南县委组织部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
青驼镇2025年度小麦面积核定情况公示
2025年度小麦面积核定情况公示根据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中小麦面积核定流程,通过种粮(小麦)农民自报告、村级初核、乡镇审核等程序,经核实我镇小麦种植主体12046户、小麦种植面积48173.3 亩,现将核定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种粮(小麦)农民等人员在公示期提出异议,并由相关人员进一步核实,公示无误后将按程序进行上报。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
2025年沂南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含临沂市...
笔试成绩查询入口:https://ks3.chinasyks.org.cn/cn_lyjy2025/index.html笔试成绩查询公示时间2025年5月29日16:00—6月5日16:00。注:有需要成绩单的考生,请网页截图自行保存打印,后期县教体局不为考生个人出具笔试成绩证明。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5月29
2025年沂南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
为切实做好2025年沂南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根据《2025年沂南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资格审查有关要求根据招聘公告的要求,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
关于公布2025年沂南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
根据《2025年沂南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确定2025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医疗卫生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照笔试成绩和规定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了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名单,现予以公布。附件:2025年沂南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
2025年度小麦面积核定情况公示
2025年度小麦面积核定情况公示(县级官网)根据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中小麦面积核定流程,通过种粮(小麦)农民自报告、村级初核、乡镇审核等程序,经核实我镇小麦种植主体7064户、小麦种植面积18648.19亩,现将核定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种粮(小麦)农民等人员在公示期提出异议,并由相关人员进一步核实,公示无误后将按程序进行上报。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
2025年度小麦面积核定情况公示
2025年度小麦面积核定情况公示
根据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中小麦面积核定流程,通过种粮(小麦)农民自报告、村级初核、乡镇审核等程序,经核定我镇小麦种植主体10358户、小麦种植面积32878.15亩,现将核定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种粮(小麦)农民等人员在公示期提出异议,并由相关人员进一步核实,公示无误后将按程序进行上报。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辛集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小麦面积核定情况...
根据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中小麦面积核定流程,通过种粮(小麦)农民自报告、村级初核、乡镇审核等程序,经核实我镇小麦种植主体10712户、小麦种植面积49636.48亩,现将核定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种粮(小麦)农民等人员在公示期提出异议,并由相关人员进一步核实,公示无误后将按程序进行上报。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
关于举办济南市槐荫区-沂南县2025年劳务协作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稳就业保民生决策部署,强化两地劳务协作和产业人才供需对接,现举办2025年劳务协作线上专场招聘活动。本次招聘活动共有济南市槐荫区35家企业参加,提供就业岗位686个,通过劳务协作为两地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信息化就业供需服务平台,促进广大城乡劳动者转移就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附件:济南市槐荫区企业招聘需求表2025年5月21
关于注销沂南县隆贸运输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道路...
2025年4月29日,县交通运输局函告,沂南县隆贸运输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沂南县汇丰印刷有限公司等3家无车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超期1年以上。现根据县交通运输局函告意见,我局决定注销以上9家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详见附件1和附件2)。特此公告。附件1: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附件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超期1年以上无车企业沂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5年5月20
2025年沂南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
2025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
根据《2025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25年沂南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10分钟,包括思考和回答问题的时间,所有岗位均回答2道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二、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三、面试通知书领...
沂南县水利局关于印发水利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管...
局属各科室、站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工作管理,规范代理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鲁水规字〔2024〕4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水利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管理要求如下:一...
沂南县辛集镇人民政府关于闲置校舍招租的公告
为有效盘活镇内闲置校舍资源,推动乡村经济发展,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辛集镇库沟中心小学埠后联小、秦家联小闲置校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校舍基本情况1、库沟中心小学埠后联小位于辛集镇埠后村委会驻地。学校占地面积4.88亩,校舍面积944㎡。2、库沟中心小学秦家联小位于辛集镇秦家村委会驻地。学校占地面积11.48亩,校舍面积1452㎡二、招租目的通过公开招租的方式,引入有实力的经营主体,促进乡村...
2025年4月临沂市青年人才津贴拟发放人员公示(...
按照《临沂市青年人才津贴发放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临沂市青年人才津贴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人社部门组织完成了“无形认证”、网上申报、审核确认等工作,现将我县2025年4月临沂市青年人才津贴拟发放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9日-5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于2025年5月23日18:00前反馈沂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3880803附件:202...
大庄镇2025年度危房改造名单公示
大庄镇2025年度危房改造名单公示为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根据《2025年临沂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经镇党委政府集体讨论,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5户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具体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4日监督电话:0539-3551002附件:2025年拟危房改造名单 大庄镇人民政府2025年5月19日 附件 2025年拟危房改造名单序号村庄姓名身份证改造类型...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感监管“白名单”公告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感监管“白名单”公告为进一步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推动信用监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 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5〕3号)有关规定,科学遴选确定了一批信用优良、管理规范的119家无感监管“白名单”主体,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除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等特殊情...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沂南市监罚催送告〔2025〕13号沂南县小孙食品百货店(经营者:孙洪敏):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沂南市监罚催告〔2025〕13号)内容为:本局于2024年09月03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沂南市监处罚〔2024〕461号进行...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沂南市监罚催送告〔2025〕9号张田云(公民身份证号码:371321********3722):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沂南市监罚催〔2025〕9号)内容为:本局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沂南市监处罚〔2024〕497号),于2024年09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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