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fb/2024-0000209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沂政发〔2024〕4号 |
成文日期 | 2024-10-15 | 发布日期 | 2024-10-21 |
统一编号 | 无 | 有效性 | 有效中 |
标题 | 沂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
沂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沂政发〔202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基准地价在土地资产管理中的作用,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统一部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了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重新划定了县城区土地级别范围,并对县城区和建制镇政府驻地等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本次更新成果已经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通过,现将更新后的城镇基准地价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公布后,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市场交易活动,以更新后的基准地价及其修正体系为基准进行宗地地价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制定出让价格、政府收益收缴、地租及有关税费等征收的依据。
附件1:县城区基准地价内涵 附件2: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 附件3:建制镇及乡政府驻地基准地价内涵 附件5:县城区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附件7:土地用途修正系数表 附件8:城区基准地价图 附件9:建制镇及乡政府驻地基准地价图
沂南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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