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不得因缓缴社会保险费,影响职工个人权益。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查看详情→企业职工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目前,我省已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省内流动就业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如您是在省内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或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需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查看详情→为了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运行,社保经办机构常态化开展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查处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继续冒领、判刑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的行为
查看详情→按照人社部门的职能规定,在人社部门可以参加养老、工伤和失业三种保险。养老保险又可分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应当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查看详情→参保职工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跨省和省内跨市流动就业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地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前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费的,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性质不予改变。参保人员再次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
查看详情→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有以下方法解决:①延长缴费至15年。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延长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②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也可以申请从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
查看详情→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另依据鲁人社字【2019】226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计算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当年记入额使用的记账利率,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执行。
查看详情→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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