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沂南县政策问答库
  • 【文字】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的流程是什么?

    答(一)农民自报告。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村委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并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农户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二)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

    查看详情→
  • 【图解】我县农村客货邮都有哪些线路?

    查看详情→
  • 【文字】《沂南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运行管护实施方案(试行)》重要举措有哪些?

    为切实加强管护工作,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农田设施运行质量和使用效益,《方案》提出了5项重点任务。(一)落实管护主体。县级人民政府对建后管护负总责,统筹管理全县高标准农田运行管护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为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工作的监督,督促管护主体履行管护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单位,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

    查看详情→
  • 【文字】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申请审批流程

    ​根据《山东省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实施细则》《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工作的通知》(鲁农经字〔2021〕11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制定下发了《沂南县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建立了“一个窗口对外办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具体申请审批流程如下:1、农户申请。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

    查看详情→
  • 【文字】小麦红蜘蛛防治方法

    (1)灌水灭虫。在红蜘蛛潜伏期灌水,可使虫体被泥水粘于地表而死。灌水前先扫动麦株,使红蜘蛛假死落地,随即 2 放水,收效更好。若本次降水过程偏小,可采用浇水方式来降低红蜘蛛发生基数。(2)加强田间管理,及时进行田间除草。对化学除草效果不好的地块,要及时采取人工除草办法,将杂草铲除干净,特别是禾本科杂草,可减少虫源。以有效减轻其为害。实践证明,一般田间不干旱、杂草少...

    查看详情→
  • 【文字】沂南县是否有关于农村自愿退出宅基地的相关政策

    2021年10月,我县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工作的通知》(沂农字〔2021〕85号),对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进行明确规定。目前,省市县尚未出台具体自愿退出宅基地政策及退出宅基地后补偿办法。考虑到宅基地管理情况复杂多样,目前我县正在积极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

    查看详情→
  • 【文字】三无船只可以在水里作业吗,怎么处理?

    不可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派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九条“凡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而从事渔业活动的船舶,可对船主处以船价两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予以没收。凡未履行审批手续非法建造、改装的渔船,一律予以没收。”我局按规定对其“三无船”进行没收处理

    查看详情→
  • 【文字】今年我县今年农业保险政策有哪些呢?

    1.小麦种植保险基本险:保额500元/亩,费率4%,保费20元/亩,农户不用交费,财政全额承担。完全成本保险:保额950元/亩,费率3.58%,保费34元/亩,财政按照农业保险基本险标准进行补贴,即农户自缴2.8元/亩。2.玉米种植保险基本险:保额450元/亩,费率4.44%,保费20元/亩,农户不用交费,财政全额承担。完全成本保险:保额950元/亩,费率4.42%,保费42元/亩,财政按照农业保险基本险标...

    查看详情→
  • 【文字】三无船只可以在水里作业吗,怎么处理?

    不可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派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九条“凡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而从事渔业活动的船舶,可对船主处以船价两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予以没收。凡未履行审批手续非法建造、改装的渔船,一律予以没收。”我局按规定对其“三无船”进行没收处理

    查看详情→
  • 【文字】冬季果树施肥非常重要,这对来年果树生长影响很大,如何进行冬季果树施肥工作

    对于封冻前未进行秋施基肥的果树,可以补充施肥。肥料以生物菌有机肥、中微量元素硅钙肥为主,最好采用有机认证的海藻生物有机肥,配合中微量元素肥施用,尽量不使用鸡鸭粪、城市垃圾等为原料制作的有机肥,以免发生抗生素、重金属等超标事故。施肥量依据树势、产量确定,通常每株施生物有机肥10-30斤,硅钙肥2-4斤。施肥方式以穴施、沟施为宜,深度20-50厘米,挖坑施肥一定要加入少量...

    查看详情→
共12条  1/2 
首页上页  

地址:沂南县城人民路42号

邮编:276300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